点击数:2283发布时间:2013-11-23 10:56:38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【宣传科】
为了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管理,保障医疗安全,落实市卫生局的相关工作要求。近日,我院完成了植入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自查工作。
自查表明,我院建立了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资质审核制度。产品相关证件、合格证明及企业资质健全且合法有效。加强了植入性医疗器械宫内节育器的信息管理,详细记录产品及用户相关信息,规范其临床使用。实现来了来源可追溯、去向可查询的管理模式。
下一步,我院将继续加大对植入性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监督力度,增加日常检查的频次,及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,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意识,服务患者,确保植入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的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