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击数:10512发布时间:2018-07-30 14:44:44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【宣传科】
我院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
我院为我市唯一的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,该项目主要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、有成熟干预技术、治疗效果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,如先天性肌性斜颈、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、多指(趾)、并指(趾)、隐睾、胆总管囊肿、尿道下裂、先天性肾积水、脐尿管畸形等72种疾病,为贫困家庭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,减轻患儿家庭医疗负担。
一、救助对象
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
1.临床诊断患有下列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:
①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;②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;③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;④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;⑤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;⑥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。
2.年龄18周岁以下(含)。
3.家庭经济困难,能够提供低保证、低收入证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(居)委会等开具的贫困证明。
4.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、手术、治疗和康复。
5.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(含)。
二、医疗费用补助范围
药费、床位费、诊查费、检查费、放射费、检验费、治疗费、手术费、输血费、护理费、材料费、输氧费等。
三、补助标准
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,一次性给予3000元—30000元补助。
1、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(含)、小于4000元的,补助额度为3000元;
2、自付部分超过4000元(含)的,按自付费用的75%予以补助,最高补助额度为30000元(含)。
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,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,项目只补助一次。
详情请咨询我院外科,电话:231027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