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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妇幼保健院出台新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办法

点击数:1904发布时间:2012-09-28 11:39:0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德州市妇幼保健院【宣传科】

927日,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印发了《新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
《办法》中特别对临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做了明确规定,临床、麻醉和护理专业新进人员首先进行为期1年的轮转培训,轮转培训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确定科室;确定科室后,临床医师、麻醉医师进行为期1年的本专业培训,护理人员进行至少3个月的本专业培训。

此项《办法》的实施,为进一步规范新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工作,保证其业务成长起到积极的作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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